现货邀约铁路运输卖方车板交货流程

    在电子合同订立后,监管银行自动扣除双方资金托管账户内1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在电子合同订立后,第三个工作日内,监管银行自动冻结买方合同总价款3%的定金,冻结卖方合同总价款3%的定金或者仓单。
    3个工作日后卖方开始提报铁路运输计划。
    市场确认卖方铁路运输计划批复后,通知买方,买方办理支付铁路运费事宜(可通全额代发系统)
    若在交收月前5个工作日,卖方铁路运输计划无法批复,视为卖方无力执行合同,合同中止执行,市场将退还买方1元/吨交易保证金,退还卖方0.4元/吨交易保证金(扣除0.6元/吨作为买卖双方的市场交易手续费)。
    若在交收月前5个工作日,卖方铁路计划得以批复,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监管银行冻结买方托管帐户内本次合同100%货款。
    如果买方帐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本次合同100%货款,市场有权通知卖方中止发货程序,合同中止执行,卖方可提出最后期限,如买方在最后期限内,补足本项下的货款,合同恢复执行,如仍补不足货款,合同终止执行。并将划拨买方合同总价款3%的定金与卖方补偿运输计划损失。
    进入铁路交收月后,卖方负责请车计划,双方等待铁路发送。
    如在交收月中,卖方明确提报日请车计划记录,只是因铁路方原因,卖方未能完成铁路发运,则视为卖方无力执行合同,合同中止执行,银行解冻双方定金,退回买方1元/吨交易手续费,退还卖方0.4元/吨交易保证金(扣除0.6元/吨作为买卖双方的市场交易手续费)。
    如在交收月中,因卖方未向铁路部门提报日请车计划申请,导致货物未能按期发货,则视为卖方违约,合同终止执行,并将划拨卖方合同总价款3%的定金与买方作为违约赔偿。
    货物发出前,买方可多次要求,共同取样检验(也可申请市场监检),若货物质量低于买方所设置质量拒收点,经确认后,卖方应及时更换,改善货物质量,如因卖方备货迟延,造成计划作废,由卖方承担。
    货物装车时,买方必须到场监装,双方共同取样并保留样品,样品交于市场指定的国家级质检机构出具质检结果,此次检验结果作为交收质量依据。
    结算数量以发站轨道衡数量为准。
    如铁路装车亏吨,亏吨部分的运费或因装车不妥造成的罚款由卖方承担。
    完成铁路装运后,银行依据《铁路运输大票》划拨70%货款与铁路运费与卖方。
    货物发出后,买方如无异议,双方计算升贴水,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
    货物送达后,买方如发货时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场提出异议,货物必须单独堆放。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以书面形式向市场提出异议的,市场视买方同意卖方质检结果。
    买方提出异议后:A、可向市场举证:货物装运时卖方货物质量问题。经市场确认后可向市场指定的国家级质检机构申报复检,由市场按复检结果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若买方无法举证,市场将维持双方共同得出的原质检结果,并开具《货物交收结算单》。 B、经过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
    买方机构的相关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垫付,最终由违约方支付。
    银行根据《货物交收结算单》按双方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升贴水计算最终剩余划拨金额,在收到卖方开出的增值税票与铁路运输大票后,划拨合同剩余资金与卖方帐户。
货物物权及资金交割结束后,交易市场从双方帐号中各扣除0.3元/吨的交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