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邀约交易【公路运输买方指定地点交货】细则
第百二十七条 邀约交易【公路运输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说明:指买卖双方选择公路作为合同商品的运输方式,由买方指定买方仓库地点,作为物权转移地点,卖方到此地点完成交货,同时以买方检验质量与过磅数量为准,所选择的邀应约交易方式。
第百二十八条 邀约交易【公路运输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价格说明:1、 价格全额含增值税价2、 买方负责收货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责将货物从卖方的运输工具上缷下。
第百二十九条 邀约交易【公路运输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说明:

①入金

  1. 交易商在发布正式邀约前需根据市场规定缴纳足额保证金

②邀约

  1. 只有买方,可在该模式下发布邀约。
  2. 买方邀约需填写以下相关内容:交易品种、质量指标、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最小交易量、交收月、最晚交收日、货物交收地点、收货人、邀约有效期、分批次等。

③应约

  1. 只有卖方,可根据关键字设置查询报单,并选择意向邀约报单应约。
  2. 卖方应约时须补充填写:发货人。

④合同订立

  1. 买卖双方邀应约结束后,双方即通过互联网签定了一份不可撤销、负有法律责任的《煤炭交易中心现货电子交易合同(公路运输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邀约)》。
  2. 交易商必须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前查看自己的邀约或应约单是否已成交。

⑤交易保证金

  1. 在电子合同订立后,监管银行自动扣除双方资金托管账户内1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 在电子合同订立后,第三个工作日内,监管银行自动冻结买方合同总价款3%的定金。

⑥交收开始

  1. 在交收开始日之后,银行按合同批次要求,分批冻结买方当次交收货款的100%。
  2. 如果买方帐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本次交收货款100%,市场有权通知卖方中止发货程序,合同中止执行,卖方可提出最后期限,如买方在最后期限内,补足本项下的货款,合同恢复执行,如仍补不足货款,合同终止执行。并将划拨买方合同总价款3%的定金予卖方补偿其损失。
  3. 若卖方未按当批次合同要求在最晚交收日前,将交易货物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 1.卖方因运输通道等方向的不可抗力或卖方实际交货数量不足时,双方协商解决。2.卖方因主观原因未执行合同,而导致未能公路发运,市场将退还买方1元/吨交易保证金,扣除卖方0.4元/吨交易保证金给买方(扣除0.6元/吨作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
  4. 卖方将当批货物运抵买方指定交易地点,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出具《买方入库证明》,在结算前货物物权归卖方所有,买方将卖方货物单独堆放。

⑦交收质检

  1. 收到当批次货后,双方共同取样,买方负责质检,过磅,卖方监检,监磅。
  2. 2个工作日内,若货物质量低于买方所设置质量拒收点,买方出具《货物拒收通知》,否则出具《买方收货证明》。若超出2个工作日,买方未出具相关质量检验结果,市场视买方按合同标准接受货物。

⑧复检交割

  1. 买方对当批货物出具《货物拒收通知》后,卖方可以选择A、中止合同执行,在买方允许的期限内,支付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B、对买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场指定国家级质检机构申报复检。C、经过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
  2. 卖方在收到买方开具的《买方收货证明》后,若对《买方收货证明》中质量与数量描述无异议,经过卖方确认后的《买方收货证明》既成为买卖双方认可的《货物交收结算单》。
  3. 卖方在收到买方开具的《买方收货证明》后,若对《买方收货证明》中质量与数量描述有异议,卖方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场提出异议,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以书面形式向市场提出异议的,则市场默认卖方接受了买方在《买方收货证明》中对货物质量和数量的描述。卖方提出异议,A、可向市场指定的国家级质检机构申报复检,并与买卖双方共同取样后,等待复检结果,由市场根据第三方质检机构复检结果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B、经过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
  4. 检验机构的相关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垫付,最终由违约方支付。

⑨发票与结算

  1. 银行根据《货物交收结算单》按双方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升贴水计算最终剩余划拨金额,在收到卖方开出的增值税票后,划拨合同剩余资金予卖方帐户。
  2. 合同终止后,银行将已扣除双方的1元/吨的交易保证金中的0.3元/吨拨付给市场作为交易手续费,剩余的0.7元/吨退还给买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