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入市协议

交易商入市协议
甲方: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交易商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交易商资格,经协商取得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了《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邀约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交易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知在市场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自愿申请成为甲方交易商,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煤炭商品的交易。
第三条 甲方已就规则和交易等有关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解释。乙方将严格按规则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事交易、交收和货款支付。并承诺自行承担违反规则可能造成的全部风险和损失。
第四条 乙方对申请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如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交易授权委托人、业务主管、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及预留印鉴等。如申请资料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电子交易席位,设置的六位数交易账户编码和交易密码,该设置仅限于乙方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交付他人使用或将交易资料密码泄露,交易商须为使用交易账户编码和交易密码,从该席位发出的所有交易指令承担履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如果将交易账户编码和交易密码遗失、被窃或泄露,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在此之前造成乙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发出挂失申请信息来源,必须是甲乙双方开户时确定的,特定号码的电话和特定地址的电子邮箱。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交易记录,账户资金状况,企业资料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法定有权机关或乙方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需注销交易商资格和交易席位,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确认乙方已经终结所有的业务、交易结算款项和其它权益关系后,应将乙方帐户余额资金退还给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第九条 市场收取交易商交易席位费标准:一年 元,有效期满乙方愿意展期的,应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以内,向甲方申请展期。
第十条 乙方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则、规定,甲方可给予乙方警告、违约赔偿、限制乙方交易权限直至取消交易商资格。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甲方以书面形式或在网络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发布的通知、规定等信息,并且均视为乙方已经阅读和知悉其内容。因乙方未及时了解有关信息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二条 乙方在参与煤炭邀应约交易过程中,由于停电、网络、通讯和计算机终端故障以及自然灾害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条款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对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和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附则
(一) 本协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市场交易规则订立。本协议经乙方确认同意,甲方核准乙方交易商资格后生效,
(二) 甲方、乙方之间出现交易纠纷和其它纠纷,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各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商划款协议

甲方: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确保乙方在市场其资金的安全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甲方)在指定的托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开设“银行监管帐户”。市场的注册交易商(以下简称乙方)入市交易前须把相应的交易资金存入该帐户。
第二条 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乙方交易指令、市场交易规则规定的付款程序及交易商书面申请,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和托管银行划转乙方存入的交易资金。例如:
1、根据交易规则和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货物价款分期冻结乙方存入的交易资金中货款总额的3%、100%的金额。
2、根据乙方与其他交易商在货物交收过程中签署的货物交收结算单,对乙方交易资金在其对应交易商的帐户间划转及对违约金的划扣。
第三条 乙方可通过甲方的交易系统查询实时的交易资金变动情况,甲方通过交易系统为乙方提供每一交易日的结算单据。
第四条 乙方从市场银行监管账户划出资金时,须向甲方发送加盖预留印鉴的《划款通知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为其办理出金业务,甲方在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把资金划入乙方《指定帐户公函》中的乙方银行帐户。
第五条 附则:
1、乙方对本入市申请中提供的企业证件、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负完全责任。并承诺在这些资料、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通知市场。
2、《交易商入市协议》、《交易商划款协议》、《交易商授权委托书》是本入市申请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交易商授权委托书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我企业现正式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企业与市场办理相应的交易商入市手续,并全权处理我企业在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进行相关交易品种交易、交收、结算、仓储等相关业务事宜,其所填写的有关内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作出的一切与“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相关业务行为,都是我企业意愿之体现,均视为企业的行为,由企业对此负全部责任,无任何异议。本授权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商资格登记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预 留 印 鉴 卡






 

 

 

 

 

 

名章

有效日期








市场交易商指定帐户公函

1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联系人

 

固话

 

手机

 

 

2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联系人

 

固话

 

手机

 


交易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