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下发通知
市场每年1月下发交收仓库年检通知,公示年检时间、方式、参与人员等信息。市场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交收仓库风险程度,确定参加年检的交收仓库名单。
二、交收仓库提交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交收仓库公章;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加盖交收仓库公章;
(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仓储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交收仓库公章;
(四)担保单位相关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担保单位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担保单位本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新设立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担保单位公章;
3.担保单位与申请单位关系或所占股份的情况说明,加盖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4.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五)交收仓库参加保险单据的复印件,加盖交割仓库公章;
(六)计量检验部门颁发的年度衡器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交收仓库公章;
(七)上一年度交收仓库库内货物质押情况说明;
(八)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市场审核
(一)交收部
1.汇总、整理交收仓库提交的年检材料;
2.参照《指定交收仓库年度检查工作流程》,现场检查交收仓库货物及相关帐目;
3.选定部分客户对交收仓库进行年度评比;
4.根据各地发展与服务总部的建议和交割部日常检查记录对交割仓库进行年度评比;
5.出具初审意见,填写《指定交收仓库审核表》。
(二)聘请审计机构审计
由市场聘请审计机构对交收仓库经营情况、现场货物及相关帐目进行全面审计,出具交收仓库年度审计报告。
(三)法律部
1.对交收部的初审意见、《指定交收仓库审核表》和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核;
2.对交收仓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核查、认证;
3.出具复审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
(四)总经理办公会
对相关年检材料和上述部门意见进行讨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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