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地点交收方式:
指由卖方指定卖方地点,作为物权转移地点,买方到此地点完成提货,同时以卖方检验质量与过磅数量为准,所选择的交收方式。
价格包含:
1、 价值全额含增值税价
2、 卖方负责交货前的货物费用,并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的运输工具。
资金/货物流转:
1、 在电子合同订立后,监管银行自动扣出双方资金托管账户内1元/吨的交易手续费。
2、 在电子合同订立后,第三个交易日内,监管银行自动冻结交易买方合同价款3%的定金。
3、 在交收开始日之后,市场冻结买方当月交收货款的100%,如果买方帐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本次合同100%货款,市场有权通知卖方终止发货程序,合同中止执行,并将划拨买方3%货款定金与卖方。
4、 买方前往卖方指定地点,提取货物商品,开具《买方收货证明》。
5、 银行根据《买方收货证明》划拨70%合同款与卖方帐户。
6、 买方对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无异议,双方计算升贴水,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银行将买方30%剩余合同款划拨与与卖方。
7、 买方对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异议,则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质检机构申报复检,等待复检结果。
8、 根据第三方质检机构的复检结果,双方计算升贴水,出具《货物交收结算单》,银行将买方30%合同款划拨与与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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