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结算
1. 市场交易实行合同定金制与分期付款制,定金不足的交易商不能在市场签订买卖合同
交易定金=当日持仓量(吨)×该合约交易结算价×定金率
2.、市场对已转让的电子交易合同计算转让收入,并相应增减交易商账户的资金余额。
3、市场对未交收或未转让的电子交易合同计算账面价差,价差为负时抵扣交易商的可用资金,账面价差为正时不增加交易商的可用资金。
4、市场对于卖出仓单的电子交易合同的卖出方不计算账面价差。因转让盈亏和账面价差造成交易账户可用资金不足时,交易商必须及时补足。
5、手续费、税金等各项费用从交易商可用资金中扣划。
交收结算
最后交易日,买方交易商交割持仓的交易定金转为交割预付款。卖方交易商标准仓单交到交易市场后,卖方交易商的全额交易定金在结算后予以清退,未交标准仓单部分的持仓收取全额交易定金。交割日,买方交齐货款,卖方交齐标准仓单,卖方客户向买方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市场收买方货款付给卖方,收卖方标准仓单过户给买方。
提前交收结算业务
配对日,卖方交齐标准仓单,买方交易商已交的货款全部转为交割预付款。
交收日,买方交齐货款。交易市场收买方货款付给卖方70%,收卖方标准仓单过户给买方。
市场收到双方确认的《货物交收结算单》,通知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市场转交买方,同时释放双方相应定金并结清尾款。 |